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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21-0004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必威体育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1-03-09
责任部门:必威体育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1-03-09
名 称:关于开展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
?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进一步扩大我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面,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按照《关于扶持和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指导意见》(宁教基[2019]220号)和《必威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21号)要求,现将2021年全市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认定条件
? 按照《关于扶持和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指导意见》(宁教基[2019]220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符合以下条件:
? 1.必须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幼儿园。
? 2.应当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2016〕246号),《必威体育回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宁教函[2018]282号)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消防和卫生等方面规定。
? 3.必须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开办一年以上的需年检合格。
? 4.收费执行《关于调整必威体育普惠性(含公有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银价发[2016]28号),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普惠性服务,无乱收费现象。
? 5.应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配齐教职工,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保教人员达到“两教一保”。
? 6.班额适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素材,无“小学化”教育行为。社会评价良好。
? 二、具体步骤
? 1.自查自评(3月8日-3月31日)。具备条件的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愿向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需提交的资料明细由各县(市)区教育(体)局规定。
? 2.审核认定(4月1日—6月15日)。县(市)区教育(体)局组织开展辖区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审核认定工作,对申报的幼儿园条件进行审核、认定、公示,于6月25日前将认定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
? 3.签订协议。各县(市)区教育(体)局要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签订《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由幼儿园和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分别留存。
? 4.资金奖补(10月-12月)。按照《必威体育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银政发[2015]269号)、《必威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21号)文件要求,落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补贴、晋级奖励等资金奖补。
? 三、有关要求
? 1.强化责任,确保落实到位。按照学前教育属地管理原则,民办幼儿园由辖区教育局进行属地管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具体由辖区教育局承担。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确保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实施辖区内的评估认定工作,确保认定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 2.对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过程中回收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园所,因幼儿园名称、法人发生变化的园所可简化程序,加快审核认定。

3.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认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审核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进行通报,对在审核认定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


附件:必威体育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审批表


必威体育教育局

2021年3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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