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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0/2016-03478 发布日期:2016-09-20
发布机构: 必威体育财政局 责任部门: 必威体育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名 称:必威体育科技咨询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必威体育科技咨询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 必威体育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部门)职能 

  组织和动员科技资源、智力资源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开展技术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技术创新。    推动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指导企业科协开展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工作。负责科技政策、科技发展战略、创新文化和科技人物研究,开展创新评估、决策咨询等活动。 

  (二)决算编报构成 

  2015年度决算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其中对于支出细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两类,基本支出是指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支出;项目支出是指涉及开展业务工作方面支出。另对“三公”经费单列年度预算及决算,便于对该项经费进行控制。 

  三、必威体育科技咨询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必威体育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为13.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3.16万元,其他收入为0.04万元。 

      2015年度支出为12.56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万元, 

  (二)必威体育科技咨询服务中心2015年收入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为13.2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收入13.16万元,其他收入0.04万元. 

  (三)必威体育科技咨询服务中心2015年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为12.56万元,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1.5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10.97万元。 

  (四)必威体育科技咨询服务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2.56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万元。 

  (五)必威体育科技咨询服务中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2.56元,其中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5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10.97万元. 

  (六)必威体育科技咨询服务中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12.5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9万元(聘用1名临时工工资及离退休人员慰问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工资)10.97万元。 

  (七)必威体育科技咨询服务中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必威体育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没有在职人员,只有两名退休人员。无三公经费。 

  (八)必威体育科技咨询服务中心2015年其他需要事项情况说明 

  1)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情况说明 

  2015年度必威体育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没有在职人员,只有两名退休人员。无三公经费。 

  2)关于政府采购支出 

  根据市采购办相关规定,必威体育科技咨询服务中心2015年度各类业务支出中均未达到需政府采购的支出标准,不涉及该项支出。 

  3)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必威体育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现有必威体育文化东街42号办公用房,经必威体育财政局通过公开招租,租金上缴国库。 

  四、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支出。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支出。 

  十三、其他支出: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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