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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300/2017-00880 发布日期:2017-02-08
发布机构: 必威体育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责任部门: 必威体育人大办公厅
名 称:必威体育人大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必威体育人大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主要职能 

  1、1)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立法工作,加强立法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开展立法宣传。(2)依法行使监督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综合运用视察、执法检查、审议报告和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3)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审议议案,充分发扬民主,依法作出决议决定。(4)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积极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加强服务和保障工作,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 

  (二)单位内部构成情况 

  必威体育人大设办公厅和7个委员会(处级): 

  (1)办公厅内设秘书上、人事保卫处、行政处、信访处(均为正科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下设预算审查监督处(正科级)法制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共设3个综合处:综合一处、综合二处、综合三处(均为正科级)。 

  (三)人员情况 

  截止2016年底,行政编制47名,工勤编制11名。车辆编制4辆。实有行政人员46人,工勤人员10人。离休干部7人,退休干部74人。 

  二、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03.1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63.8万元(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89.5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74.25万元)。预算安排资金中,基本支出1051.2万元,项目支出251.95万元。 

      (一)2017年预算安排资金中基本支出1051.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808.22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支出282.7万元;津贴补贴259.7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3.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29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52万元 

  其中:办公费25.5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0.3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费0.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7.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5.46万元;福利费0.2万元;公务车运行费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46万元 

  其中:离休费75.38万元;生活补助费(遗属生活费)2.16万元;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61.97万元;离退休个人取暖费4.95万元。 

  (二)2017年预算安排项目支出251.95万元 

       1、议费:召开必威体育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会期预计3-4天,参会人数530左右。其中:代表313名,列席代表100名,工作人员117名(包括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政府信访局的部分工作人员以及各代表团的工作人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还有新闻报道、安全警卫人员)。 

    按照必威体育一类会议费每天590元标准,共需经费120万元(590元*530人*4天) 

       2、常委会:常委会每年召开至少6(按法律规定每两月召开1次),每次会期2—3天(根据会议议题决定),参会人数100人左右。每次会议印刷费、购办公用品、会场布置等0.8万元,全年6,合5万元。 

      3、离退休专项经费:必威体育人大机关2016离退休人员74,遗属23人。每年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党建活动、进行节日慰问,组织开展调研活动,看望慰问住院离退休干部等支出共需12万元。 

      4、中华环保世纪行—必威体育首府行动: 专项调研印刷调查问卷费4万;视察聘请专家等补助费约2万元;进行暗访等活动经费7万元(含课题项目经费);其他活动经费3元。共计16万元。 

  5内务司法监督工作经费:1、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培训学习、外出考察等经费3万元;2、为提高工作水平,进行培训学习、外出考察等经费3万元;合计6万元。 

  6会刊编审发行工作:《必威体育人大》会刊每年发行6期,每期印刷600左右,每期成本为1.2万元,合计6万元。 

  7立法工作:根据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拟立地方性法规修订法规,法规起草、立法论证、调研、评估等费用合计16万。 

  8、财经工作业务费:预算审查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查预算、决算定额补助、视察调研补助约3万元、参加业务培训约2万元、外出学习考察等约需3万元,共需经费8万元。  

      9、民族事务与教科文卫监督工作业务费根据常委会议题,2017年拟围绕监督工作进行专项调研、视察费约需3万元,召开工作联系会约需经费2万元,外出学习考察等约需经费3万元,合计约需经费8万元。 

  10、人大联席会议专项业务费:为了更好的行使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权,参加全国人大系统在地方立法、监督、人事任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加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等方面的联席工作会议,共需工作经费8万元。 

  11、代表工作经费,按代表人数每人每年1.5万元代表活动费,共313名代表,合计46.9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公务用车车辆运行费预算16万元,招待费1.97万元,无购置车辆计划,无出国计划。 

  对比2016年“三公”经费: 

  1、出国经费:2016年预算中无出国计划,但决算中因工作需要支出出国经费14.28万元。2017年暂无出国计划。 

      2、车辆运行费:2016年预算车辆运行费64万元。2017年因车改,车辆运行费为16万元,减少48万元,减少75%(车改后留车4辆,车辆运行费预算拨付相应减少)。 

  3、接待费:2016年预算接待费用2.94万元,实支0万元。2017年预算接待费用1.97万元,减少0.97万元,减少33%(原因为按照接待费用支出有关规定,没有符合条件的接待工作)。 

  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安排。 

  四、2017年预算数与2016年执行数对比 

  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数1051.2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1405.51减少354.27万元,减少25.2%(因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社保局发放,因此退休人员工资拨付至社保局发放);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数251.95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240.17万元增加11.78万元,增加4.9%(因2017年工作安排较多,外出考察及调研次数增加)。 

  、名词解释  

     (一)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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