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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0/2016-03468 发布日期:2016-09-20
发布机构: 必威体育财政局 责任部门: 必威体育委党校
名 称:必威体育委党校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必威体育委党校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及必威体育财政局《关于必威体育2015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公开的通知》(银财发[2016]307号)、《关于批复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银财发[2016]311号)的要求和审核结果,现将必威体育委党校2015年决算信息予以公开,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必威体育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必威体育委党校是市委直接领导下的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市委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市委的重要工作部门。在履行好党校职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必威体育行政学院、必威体育社会主义学院、必威体育经济管理学院、必威体育创业学院“一校四院”五位一体的办学模式。必威体育委党校创建于19595月。19865月,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实行大专体制,行政级别为副厅级。必威体育委党校位于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占地47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全校人员编制112人, 2015年末实有人数134人,其中在职人员70人(参公人员38人,事业人员32人),退休人员63人,离休人员1人。 

  (二)决算编报构成 

  2015年决算编制由必威体育委党校部门决算报表、部门决算分析报告、部门决算填报说明构成。 

  二、必威体育委党校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以上决算报表具体内容参见附表。 

  三、必威体育委党校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5年年收入2237.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2.05万元(基本955.06万元,专项718.83万元),其他收入15.51万元。上年度收入129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1.71万元,事业收入55万元,其他收入2.8万元。本年比上年收入总额增加72%。收入总额2015年比2014年净增加938.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80.34万元,事业收入减少5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2.71万元。总额增加原因:1.专项业务费用增加(培训费40万,公用经费补助40万,科研和教师进修经费15万);2.党校新建学员楼工程欠款623.83万元;3.根据人社局工资改革方案的出台,20157月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提高,并补发2014.10-2015.06工资、公休假、十三月工资、取暖费、创城奖差额部分。 

  2015年年支出222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57.9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2.68万元,项目支出721.65万元。上年度支出合计150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93万元,项目支出222.34万元。本年比上年支出总额增加47%。支出总额2015年比2014年净增加71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4.7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99.31万元。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16.7%:根据人社局工资改革方案的出台,20157月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提高,并补发2014.10-2015.06工资、公休假、十三月工资、取暖费、创城奖差额部分,故人员经费比去年大幅增加;因2014年收结余,则2015年提高公用经费使用率,日常经费支出增大。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224.57%:党校新建学员楼工程欠款支付623.83万元;培训经费支出40万元,公用经费补助支出40万元,科研及教师进修经费支出12.8万元; 

  (二)2015年收入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2222.05万元,其中:干部教育1050万元,比上年增加30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增加主体班专项培训费40万元,增加公用经费补助40万;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为623.83万元,主要为党校新建学员楼工程款。2015年其他收入15.51万元,其中基本为9.3万元,专项为6.2万元(教师科研经费)。 

  (三)2015年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支出22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65万元,主要为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公积金、住房补贴、基本公用支出、办公业务经费支出等,财政性资金支出为959.88万元,非财政性资金支出为7.58万元;项目支出721.65万元,主要为党校新建学员楼工程款623.83万元、主体班培训费40万元、公用经费补助经费40万元、科研和教师进修经费12.8万元、非财政性资金教师科研经费支出5万元。 

  (四)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5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95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2.05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9.7万元,当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30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结余。 

  (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当年支出220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3.06万元,项目支出716.64万元,项目支出重点是党校新建学员楼工程款支出623.83万元。 

  (六)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预算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3.0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57.9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5.09万元。从项目构成看:工资福利支出838.21万元,占总支出56%;商品和服务支出100.34万元,占总支出的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9.75万元,占总支出的35%;其他资本支出34.75万元,占总支出的2% 

  (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为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建设节约型党校,截止201512月我校“三公”经费总额为88019.38元,与年初预算数13万元相比减少 32%,与上年决算数101109.93相比减少12.95%。公务用车运行经费85691.38元,车辆保有量为6辆,都为一般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2328元,共接待山东泰安等党校共计3次,人数20人。 

  (八)2015年其他需要事项情况说明 

  1、参公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截止201512月我校运行经费支出135万元,上年同期支出总计54万元,本年和上年相比增加81万元,增加1.5%。原因:因2014年公用经费使用效率不高,年末结余收走较多,所以我单位2015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配合完成2015年各项事务圆满完成。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5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5年末单位资产总值为1918.88万元,在资产总值中,流动资产为87.25万元,固定资产955.87万元,在建工程875.77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5.38万元,主要因为年末财政收回结余资金;固定资产增加45.9万元,本年购置教学设备一批;在建工程增加623.83万元。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党校工作实际情况,逐步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并将预算执行的效果和效率纳入各处(科)室和个人的考核和奖惩范围。并严格按照我校制定的必威体育委党校制度汇编有关制度规范、落实各项工作,如《必威体育委党校教师年度考核办法》《必威体育委党校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的补充规定》《必威体育委党校教学评估办法》《必威体育委党校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办法(试行)》《必威体育委党校考勤办法》等等。  

  四、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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